2012年1月9日星期一

当伦理遇见利益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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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12-1-8 通过 It Talks--上海魏武挥的博客 作者:魏武挥

财新最近比较猛,因为它挑上了一个几乎被定局的案子:达芬奇造假案。一气发了三篇文章。它要翻的盘是当初CCTV定调的东西,故而我说它很猛。

我这个人其实一向自傲得很,不太服人。胡舒立当年率着部下出走财经,我还写过博客表示不看好。不过后来比较关注财新的文章,我有一点是蛮佩服胡舒立的:这人够得上"理想主义者"几个字。在学校教书,我发现有些学生会自诩理想主义者,我就觉得不妥。但凡理想主义者,就必须经历理想被粉碎,被妥协的时刻,但TA依然坚持。没经过这么个阶段,算什么理想主义者,只能说"有理想的人"。

元旦三天,我仔细比对了新世纪的文章和当时CCTV的节目,因为新世纪的文章,——说实话,文字不是那么容易读懂的。我得承认,在这个万事都很easy的年代,艰深阅读,我也不常干。本来我还想弄个证据链什么的,但手画了几张图之后,觉得太麻烦了,还是不搞了。我的结论是:新世纪对CCTV调子的颠覆,证据链基本完整,核心关节点在于那个所谓总经理被证明是个跑单员。把证人打垮了,基本就ok了。

财新这次是全媒体出击,网站上不断放出新的证据,深得数字媒体之妙。最新的战果是:一个中间人被他所在的媒体免职。不过,看着财新的这次目标,应该不是替达芬奇翻案。

新世纪三篇文章,总体说来,是两个目标。其一为"达芬奇有点冤枉"(请注意,是有点,不是全部都冤枉);其二为"媒体伦理遭不当公关践踏"。后者,才是它真正的目标。这个目标的设定,事实上很聪明,因为达芬奇究竟冤枉不冤枉,其实和很多人关系不大(又有多少人是达芬奇真正的消费者呢)。但媒体为了自己的利益,去揭商业组织的短,就和很多人关系很大了。加之CCTV在网络上,口碑一直欠佳,被当成靶子,财新在起手布局上,已经占了先。

现在来说说这个媒体伦理的事。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,引用了某投资人的话:媒体就是婊子+打手,话虽粗糙,本人表示赞同——这句话后来遭到了胡舒立的批评,我当时打算写篇比较长的东西,来详细解释我这个赞同的原因。后来事一多,就搁下了。借着这次事,愿意唠嗑唠嗑。

虽然我不是学新闻学的,但由于学了点传播学,好歹也算知道点"新闻伦理",或者"新闻专业主义"。客观中立,是媒体放在纸面上和嘴巴上的一条铁律。但实际操作中,有几个媒体是这么玩的?

伦理这个东西,虽然和道德是有区别的,但还是属于道德这一端。当碰到利益时,伦理其实极其苍白。"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"这个指的是大丈夫,不是所有人。古人其实很清楚的一点是,某些道德伦理标准,不是对所有人的,而是对部分人的——孟子就是这个观点。要求所有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,那不是理想,是空想。

媒体只要靠广告、公关过活,就不可能100%恪守书本上的那些伦理道德——但我这句话不是说媒体就不要恪守了。这其实是个度的问题。在这个问题上,五十步笑百步其实是成立的。我的看法是,媒体伦理是一条橡皮筋,而不是一个是或否的开关。

现在来解释一下这个很触目的两个词:婊子以及打手。所谓婊子,就是媒体给商业组织发正面的东西,这里包括广告,也包括公关稿。特别是和商业类有关的媒体,要和商业组织走得近,是极正常的事,不然,你哪里来的消息源?婊子这个词比较让人不爽,但如果说"讨好",也是成立的。蒙牛到了这个份上,还有媒体接它的广告单,我个人倒是以为,也不无不妥。蒙牛是该关门,但你不能让别人做广告的权利都剥夺了吧。(这里顺带提一个趣事。有一家媒体的记者在微博上自豪地说,俺们媒体头版这次拒绝了蒙牛的广告,我为报社此举深感欣慰。不料该媒体的一个评论员幽幽地跑出来说了一句:地方版登了。这事有趣就有趣在,其实登个蒙牛广告没啥,非要放道德伦理层面上,那你就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吧,结果还不够高,不够严)。

打手——这个就比较玄妙一点。事实上,媒体掌握的是一种威慑力:我这个媒体影响力高,发一篇你负面,你就得搞危机公关。一算帐,要搞危机公关得花50万啊,算了,给你20万广告费吧。高明的媒体做的是"引而不发"的事,就是这个威慑力不会经常实际使用,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那里,商业组织不得不去"讨好"媒体。讨好到位了,媒体可以不写你正面(如果你实在太糟糕),但同样可以不写你负面(不写没啥问题吧)。故而,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赞成票、否定票,还有一个弃权票呐!如何运用弃权票,才是真经。

所以,媒体和商业组织的关系,其实就是互相"讨好"的过程。哪个媒体说,我从来不讨好,这个有点空谈。且不说你的广告费没有保障,单是一个消息源,都会成问题。讨好有两种,一种是刻意的违心的讨好,一种是臭味相投的讨好,但依然都是讨好。前者一百步,后者五十步。

西方人对于权力的管理体制有一个前提:人性本私,故而我们信不过你,就搞一堆的制度来束缚你。媒体是掌握权力的(话语权、影响权),但本着言论自由的精神,又没什么太多的制度束缚,于是,我只好没什么理由去相信一个媒体不私——注意,我或许会相信胡舒立不私,故而我对财新收了达芬奇的钱这种流言嗤之以鼻,但我不能相信胡舒立之后的财新还不私。当伦理啦道德啦碰到白花花的银子的时候,媒体人私还是不私?

大喊"水要至清"不是没有意义,因为水太浑了。但水真搞至清了,就没鱼了。恪守媒介伦理这个事,喊是需要喊,不喊就太浑。但一来做不到,二来真做到了媒体就别活了。——这话有点绕,故而请读者"艰深阅读"。

理想主义者的价值就在于,TA的那份理想,会成为TA所反对的人、反对的事的一种威慑,使得事情不会做的太过。但真实现了那份理想,咳,大家都别活了。这就是一种平衡的力量。

关于作者
魏武挥,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, 教师
哥不做总好多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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